1130429 一天一職安 冷門職安法規篇-政府採購法
第 70-1 條
1.機關辦理工程規劃、設計,應依工程規模及特性,分析潛在施工危險,編製符合"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,並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。"
2.機關辦理工程採購,應將前項設計成果納入招標文件,並於"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,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,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",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,以確保施工安全。
3.廠商施工場所依法令或契約應有之安全衛生設施欠缺或不良,致發生職業災害者,除應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處罰外,機關應依本法及契約規定處置。
若有在機關擔任職安人員,有機會擔任採購案甲方就將安全衛生項目與需要費用寫進去,本質管理。
106.08.28 修正「公共工程安全衛生項目編列參考附表」
同步刊於Henry 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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